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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03-26 15:48  【字体:  】

  主要职能:

  1.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 参与编制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领域相关规划, 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建议,并推动实施。 

  2.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发展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3.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的实施开展,指导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 

  4.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监督考核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统筹指导村庄整治、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指导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组织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5.指导协调美丽乡村建设,研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评价标准,指导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整域推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考核工作。 

  6.协调推动农村文化体育发展, 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拟定农耕文明优秀遗产挖掘, 保护, 利用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建立农耕文明保护传承机制,组织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挖掘等工作。负责省级农民劳模评定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湖南省“最美新乡贤”评选及宣传。 

  7.编制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8.完成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毅纯

  电话:85812458

  公共邮箱:hnncshsy@163.com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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