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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处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03-26 15:48  【字体:  】

  主要职能:

  1.负责畜牧、饲料、畜禽屠宰、兽医行业的监督管理。 

  2.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行业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3.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良种推广利用、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指导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管理,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4.组织全省畜牧业、饲料业、兽药业、屠宰业形势分析、统计有关工作;指导畜牧业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 

  5.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及其他兽医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组织指导兽医及兽药相关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组织实施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协调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监督执法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7. 承担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省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组织拟订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外来动物疫病及新发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工作和动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管理工作,指导动物疫病监测和风险评估,依法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和动物疫病预警信息,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省畜牧兽医体系、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 

  10.拟订饲料、兽药、兽医器械、畜牧、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屠宰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11.编制畜牧兽医有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投资项目需求和财政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12.完成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武深树

    电话:0731-85046106

  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

  邮编:410005

畜牧兽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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